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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之女(455)+番外

设想得非常好的郑琰完全不知道,海洋馆的玻璃,虽然叫玻璃,可它不是玻璃!她做的玻璃后世称为普通玻璃,主要成份二氧化硅,海洋馆玻璃用的是亚克力玻璃,俗称有机玻璃,是一种高分子化合物。前者通过技术的改良,现在已经能够量产——虽然比不上机器大工业——后者她现在就是做死了都做不出来!

玻璃的量产是匠人们自己发明的,郑琰只负责制定大方向、提供钱、把关,其他的事情都让专业人士去搞。还真让他们弄出了比较合适的生产平板玻璃的办法来!

匠人们待遇不错,又有科研经费,既是干一行爱一行,也是为了讨主人家喜欢,纷纷开动脑筋。

一个胡姓匠人因在家里看到妻子抱着一匹布来给他看:“你这个做被面儿,你看好不好?”技术人员工资高,主人家大方,日子过得比以前好,胡匠人往家里拿得钱也越来越多,胡家娘子也比较舍得陆续给家里添置新物、淘汰旧品了,当时是冬天,胡家娘子想做新被子,买了几匹布来做被面儿。

胡匠人正在努力思考技术问题,看到妻子抱着布,非常不耐烦地道:“你看关办就是,我还有事呢!”科研人员思路被打断的时候总是暴躁了,平时能扛起布来抽打丈夫的胡家娘子也只能讪讪住口,无聊地理起布来:“我看怪好看的。”

胡匠人没搭理,继续思考,思考得吃饭都心不在焉,放下饭碗、揉揉肚皮,忽然眼前一亮:“这布是哪里来的?”

胡家娘子:“……”她没说话,她在卷袖子,杀千刀的死囚徒,你醒过味儿来了啊?

胡匠人挨着打,还抱着布:“别打别打,有正事儿!”抱着布就往外跑,胡家娘子顺手从脚上除下一只鞋来当武器,攥着追打:“把布还与我!”

胡匠人抱布鼠窜,一路窜到作坊,胡家娘子才不追了,穿上鞋子:“杀千刀的,也不知道站住。追这一路,我一双新袜都脏了!”

胡匠人却喜滋滋地对着便宜布爱不释手,把布匹拉来卷去的看。旧时布匹,每匹的标准规格是长四十尺、宽五尺,讲究一点的中有一木轴,比布略宽,把布整整齐齐地卷在上面。胡匠人双手持着木轴的两端,布头从轴上垂下,他开始发散思维:要是玻璃也能这样就好了。

这一点思想的火花,让他思考了数月,作为玻璃匠人,他对玻璃的属性非常了解了,觉得这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用铁轧就能辗平玻璃。彼时之匠人,专攻一样,对旁的手艺也是略知一二。他鼓足了勇气把这构思提交给了郑琰,郑琰当时正忙,却也抽空看了一看,她对玻璃工艺的了解,真是让人垂泪。但是科研她是支持的,拨了一笔不大不小的款子给了胡匠人,让他带着学徒去试。

又是做简易机器,又是烧玻璃液,其间浪费许多,还真是让他出大片的玻璃来!郑琰一开心,又奖励胡匠人,令其余匠人眼馋,也开动了脑筋想办法。可怕的头脑风暴袭卷了作坊,由于胡匠人是从布上发现灵感的,其他人也就从其他行业手艺上寻找突破口。胡匠人自己也不甘落后,亦是刻苦钻研。

玻璃对于郑琰的作坊来说是不算难得的资源,试验呗!一赵姓匠人从打铁中得到灵感——咳咳,其实是试了许多方法,全把玻璃当成其他材料来处理——把玻璃加热之后再焠火,发现这样做出来的玻璃硬度很大,而且碎掉的时候碎片不尖锐,不会伤人。

钢化玻璃?郑琰惊悚了,她上学的时候是在课本上看过这种玻璃的做法的,只是“年代久远,已经不记得了”,甚至已经误记成普通玻璃里要加上特殊的化学物质才能做钢化玻璃来。听了焠火法,她还半信半疑呢,直到亲眼看到了,心里的神兽跑得简直像集体迁徙时的非洲草原上的食草动物!

还有匠人做出了夹丝玻璃,用细小的钢丝在玻璃尚是液态里压入。

各种创造,无法一一细数,有实用的,也有只能当作创造来看的。

第四百二十六章 暴发户就是这样霸气

有了这些玻璃材料,郑琰觉得水压等等问题也不是大问题了,大不了多安几层嘛!又把墙面以白色大理石分成几块,分明进行镶嵌。却不想压力不是大问题,大问题甚至不是防渗!防渗问题是用一种郑琰并不了解的胶泥掺了其他材料来解决的,虽然效果让人胆战心惊,倒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勤检查,凿出来的池塘小些,不用的时候就把池塘里的水给排干,也能保证使用时不出大毛病。

最大的问题居然是采光和供氧问题!山水再清澈,一间屋子再矮,也总有三米深,要再养个鱼、种个水草,能见度就更低了,中午能有黄昏的错觉。如果点上烛火,耗氧就更成问题了。

待解决的问题一个连着一个,弄得郑琰几乎要放弃,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做这种事情根本是找虐。

好在她可以虐专业人士,所谓专业人士,就是非专业的人动动嘴,他们要死大半脑细胞的苦逼人。最后的方案是:再开两道侧门,照顾到一般是夏日使用,特别计算了太阳高度角——郑琰又被震惊了,配上镜子的反射折射,以解决采光问题。佐以甬道,形成空气流通,供氧问题也因此而得到解决,也使得内外温差不会过于大。屋顶离水面很近,水波将将把屋顶埋过。墙上嵌双层玻璃以养鱼,墙外亦养鱼。屋子略矮,池塘也不深。

屋成三间,进深两间,花费的钱抵得上这一座庄园,还不是时时能用,维护费用亦是不匪,但是郑琰觉得值得。暴发户就是这样霸气!

到了帖子上写的日子,郑琰一大早就收拾妥当,日子是郑琰从“诸事皆宜”的几个吉日里挑出来的休沐日。不止是为了配合池脩之的时间,也是为了配合儿女的时间——这一天虽然要考试,却也能凑得上热闹。

郑氏出行,浩浩荡荡——家里人口实在不少!

郑靖业也乘车,由女儿陪着,也不问郑琰准备得什么样了,只管等着看。到了地头,郑琰亲自扶郑靖业下车,杜氏也在儿媳孙媳的簇拥下过来汇合:“这倒是个好去处。”

郑琰笑道:“阿娘喜欢的,阿爹也不会不喜欢,那我就放心了。”

庆林大长公主与顾益纯亦受邀而来,听了这话,庆林大长公主笑道:“这样你也能放心了,不会送错了礼物被撵得满京城躲板子。”

郑琰冲她吐吐舌头,杜氏道:“做娘的人了,还没个样子。”作为陪客的郑瑜道:“既然合意了,你还不请阿爹阿娘进去?”

池脩之下马,牵着女儿的手走了过来,郑琬拦着他求内幕。池脩之道:“你看了就知道啦。”郑琬拦过池春华,一使力,把她扛到肩膀上坐着:“你告诉舅舅。”

池春华道:“阿爹阿娘不告诉我!”脚后跟蹭蹭她舅,“我不知道也不许把我放下来。”

郑琬:“……”

还是池脩之把闺女给抱了下来:“嘘——”

一行人在郑琰的引路下路过了前厅、溜过后院墙,直到了一片水边。水边有房舍,郑琰请大家歇脚,待郑靖业与杜氏等人饮茶歇息之后,方请他们更衣前行,道是有好去处。

郑琇心里暗暗纳罕,这园子估摸着也该到头了,难不成还有别的什么地方可逛?抑或是回前厅饮宴?还是这妹子又脑抽了,想请大家野餐?

稀奇之间,被郑琰引到了池边,看到两边皆是水,中间空出一条路来,仿佛一池水被劈开了,众人都吓了一跳。互相有些惊疑地对视,郑琰已经先一步走了下去,冲郑靖业伸出一只手,池春华乖巧地扶着庆林大长公主,池脩之则搀着老师,杜氏由年轻的孙媳妇们伴着。

一行人走得心跳得很快!

一路走到水底下,光线略暗,能见度倒是还好,阳光带着水面的波纹照到了室内,墙外就是游鱼。杜氏捂住了嘴巴,郑靖业心里也惊讶,却装作并不在意的样子。池春华事先不知道,这会儿也瞪大了眼睛,好奇地左看右看,颇有些跃跃欲试。

郑琰笑道:“阿爹,请~”

郑靖业脚略抖,唔了一声,拿出初次晋见老皇帝时的毅力来,走到上首坐下,余人各被请入座。人口太多了,三间屋子倒也能装下,可就没有什么活动的空间了,所以小字辈们只能在外面眼馋。郑德兴是长孙,自然是陪在屋里,郑德平在水边屋子里歇着,倒还不觉得什么。郑琬之子郑德芬很机灵地道:“今日是姑母为祖父庆贺,是家宴,不若由我等小辈奔走侍候。”

小字辈与更小的开始轮班,轮流入内或执壶、或说笑,偷偷趴着玻璃看外面的游鱼,长辈们也不禁止。齐氏为杜氏拿来件薄外套:“恐生寒意。”

郑靖业嫌声音大了闹到鱼,便令孙子们作舞,又投壶为戏,郑琰令置酒、上菜,一家子其乐融融。

郑瑜不由道:“这也就你想得出来。”

郑琰道:“我就爱乱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