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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春色之千金嫡妃(27)

走入东厅,廖子承刚用帕子擦完手,七宝眼尖儿地将水盆与帕子撤下,又为华珠打来温水,并洒了一些新鲜的茉莉花瓣。

这是她在宫里养成的习惯,重生后便也没改,但她没告诉过廖子承。

华珠就想起了那个将窗户开向她卧室的小阁楼,也想起了他那句“开这里的窗子,采光最好。”

这个光,该不会是指她的……“春光”吧?!

廖子承发现华珠眯眼,死死地盯着他,遂问:“不吃饭看我做什么?不饿吗?”

华珠擦了手,把帕子给七宝,待七宝退下后,才拿起碗筷,阴阳怪气道:“不饿,谁让先生您秀色可餐呢?”

廖子承就看向了华珠,神情颇为认真,似在做着某种审度,片刻后,说道:“难怪我饿。”

华珠……默!

廖子承的吃相并不属于那种非常斯文的类型,若非认识廖子承,华珠会觉得他在军队里呆过,因为不管他的言行举止多么云淡风轻,眉宇间都有一种杀伐决断的英气。他很努力地遮掩这一特质,但华珠依旧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

心里想着事儿,一不留神夹了一块红烧鱼,皱了皱眉,又毫不犹豫地丢在了一边的碟子里,她不吃鱼,因为小时候被卡过。

廖子承夹了几块鱼,神色如常道:“以前听说爱吃鱼的人聪明,我还不信,现在毫无疑问了。”

华珠一开始没听出来,吃了几口饭才反应过来他是在拐着弯骂她笨,真不明白,他小时候像只小绵羊一样温顺可爱,怎么长大了变得这么讨厌?再说了,她哪里笨?不就是不爱背诗?

廖子承仿佛没察觉到华珠的不悦,细细地挑完鱼刺,再全部放入华珠碗中,然后在华珠诧异的眼神里,眉梢一挑,仿佛在说,瞧,你手口并用都剔不干净的鱼刺,我只用两根筷子就做到了。

华珠脑补完廖子承的心理活动,着实气得不轻,化悲愤为食欲,却还比平时多用了小半碗饭。

吃完饭,廖子承继续盯着华珠背诗,一直到日暮时分,华珠才在廖子承的高压政策下背完了整本诗集。

华珠揉了揉酸痛的脖子,一看窗外,发现天黑了,忙起身收拾书本离开,哪知尚未走出大门,身后便传来廖子承的话音:“你还欠我银子。”

您老还记得?华珠停住脚步,轻咳了一声:“你不是说,做双鞋就可以了吗?”

廖子承点头,“嗯,拿来,现在。”

“明早行不行?我来上课,顺便带给你。”

“现在。”他重复了一遍,音量不高,却透着不容抗拒的强势。

可姑奶奶我真的很累呀!这事儿又不能告诉丫鬟,怕一不小心让谁盯上……华珠咬了咬唇,最终鼻子一哼:“我说明天就明天!”

“那好。”

华珠以为廖子承终于妥协了,却又见廖子承比了个手势,“明天两双。”

------题外话------

廖子承你这么霸道真的好么?

【第三十章】一根头发的分析

好吧,现在他是老师、是债主,她得妥协。

做完心理建设,华珠长吁一口气,回了院子。

她的院子在清荷院隔壁,拿着鞋子出门时碰到了晴儿,也亏得袖子宽大,能藏不少东西,这才没露馅。

但没料到,躲过了晴儿,却没躲过半路杀出来的赫连城。

“我正找你呢,你去哪里?”赫连城看见华珠,心情莫名地好,也不等华珠回答,便拉起她小手朝前面走去。

伴随着他突如其来的靠近,一股熟悉的幽香钻入鼻尖,华珠几乎是本能地生出一种排斥,双手推开了他!

这一推,出问题了,鞋子掉出来了。

“你推我干嘛呀?咦?”赫连城发现了地上的鞋子,拾起来边看边问,“给我做的吗?”

布料似乎没他平时穿的矜贵,但做工不错,看得出花了心思的。但是当他放在脚边比了比后又皱起了小眉头,“不合脚。”

“不是给你做的,当然不合你的脚。”就在华珠揣摩着如何回答赫连城之际,廖子承不紧不慢地走来了,并非常自然地从赫连城手里拿过了鞋子。

赫连城一惊,“喂!你谁呀?抢我鞋子做什么?”

“廖子承。”不卑不亢地自报了名讳,却并未行礼。

“廖子承?”赫连城若有所思,“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仅凭一根头发就判断出‘男子,年龄十七到二十五岁之间,生活条件优越,却对花粉过敏’的棺材子!”

廖子承冷冷地看着他,那种罕见的冰冷,让华珠感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奇怪,廖子承为什么要厌恶赫连城?看样子,二人是第一次见面才对……

赫连城一心想着小侧妃这么厉害,自己也不能差了,刚好有个机会大显身手,怎么可以错过?赫连城扬眉一笑,说道:“其实,那会儿是我不在,如果我在的话,我也能分析。”

“哦?”廖子承眉梢微挑。

赫连城就自信满满道:“首先,男人的头发比女人的要粗硬一些,能判断男女不足为奇;其次,长期养尊处优的人,所有洗浴用品皆比寒门子弟的高档,发质肯定也比他们的好;再次,头发的韧性与皮肤的弹性一样,都能反应某个年龄阶段的特点,只要熟读过相关书籍,对症判断,就一定能看出头发的主人有多大。”

华珠眨了眨眼,听起来挺有道理。

廖子承看了华珠一眼,扯出一个似是而非的冷笑,“我只知能从骨骼鉴别男女,以骨盆最为准确,还没听说仅凭看、摸一根头发就能断定雄雌;至于你赞美富人的发质,在我看来,就好比说‘吃鲍参翅肚长大的贵族一定比吃五谷杂粮的平民更健康长寿’一样,充满了自欺欺人的色彩;另外,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哪本书籍记录了通过一根黑发的韧性来判断主人的年龄,非常期待燕世子成为这方面的鼻祖!”

赫连城的脸色一沉,握紧了拳头道:“那你说说,你又是怎么分析的?”

华珠就想,以廖子承的性子,一定会说“告诉你它是什么,比告诉你它为什么是什么要简单得多。”

谁料,廖子承捏了捏手中的鞋子,淡淡地问:“年小姐,大食人主要拿什么来换购北齐的丝绸与茶叶?”

“香料。”

“最为贵重的是哪几种?。”

“苏合香、麝香、龙涎香。”话落,华珠猛地一怔,“龙涎香?”

龙涎香只有皇族男子使用,而来了琅琊的皇族男子又只有十七岁的赫连城,与二十五岁的赫连笙,难怪他说,“男子,年龄十七到二十五岁之间,生活条件优越”。

廖子承又道:“龙涎香、黄芪、党参、白芷、桑叶、蜂蜜。”言罢,深深地看了赫连城一眼,然后扬长而去。

黄芪、党参、白芷和桑叶都是抗过敏的,赫连笙可没这毛病,所以那晚的人,是赫连城了。华珠就问他,“世子,你从小到大一直吃药,就是因为对花粉过敏吗?”

“他是狗鼻子吗?怎么什么都能闻出来?”赫连城深知瞒不下去了,便摸了摸眉毛道,“嗯,打小的毛病,不治就会哮喘。但我不想吃药了,药好苦,我听人说蜂蜜能以毒攻毒,就……就偷偷地把药倒掉,然后喝蜂蜜。”

服食蜂蜜是一种争对花粉过敏症的自然脱敏疗法,其原理是少量摄入过敏源,让人体对它产生一定的耐受性。华珠又问:“那你可觉得身体有何不适?”

“还好。白天有点儿想咳嗽,别的没什么了。”

那就是有效果了。华珠行了一礼,“世子,我累了,先回院子。”

她疲倦的神态落在赫连城眼里却成了一种无形的疏离,赫连城心口一紧,委屈地问:“你为什么给他做鞋子?你喜欢他吗?”

华珠眉心一跳,“我怎么会喜欢他?他是教习先生,我……我贿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