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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奇谭二同人)[夜初/沈谢]无字天书(14)+番外

作者: 谢家初八 阅读记录

故地重游,那许久未曾翻阅,已尘封在脑海深处的记忆与感受,都悉数苏醒过来。

不过前尘旧事,已尽随流水。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太久了。他已只是静水湖的过客。

他的家,在巫山脚下。那院素朴木屋,比这里窄小不少,简陋许多。但那是家,有沈夜在的地方,才有他的归属。

初七回到沈家村时,沈夜尚未返还。

也许是静水湖沉淀的思念太过溺人,让他的心绪久久难平。初七突然难以自制地,很想见到那张面孔。

于是初七站起了身。

想念他,便去寻他好了。

时至今日,他们之间的思念,终于可以化繁为简。

我若思念你,便越过半座山,绕过一道水,去拉你的手,去看你见到我时,脸上露出的笑容。

不用再题字上匾藏心事,不用再但求明月寄相思,也不用再相顾无言,心悦君兮君不知。

而此时的沈夜,坐在学堂一隅陈先生的书房里,师生两人正剑拔弩张地大眼瞪小眼,陈先生平日里一向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胡须都气歪了几分。

沈夜今日并不是来请教或辩难,他是来和陈先生商量冠礼事宜的。按照常例,冠礼需由老师等尊望长者作为主宾导引,并赐表字。

“沈,沈夜!老夫教了这么多学生,从来就没人在此事上自作主张……”

“学生知道虽于礼不合,但还望先生成全。”

陈先生对沈夜这名弟子,感觉颇为一言难尽。论天分,道勤勉,沈夜都属他所收门生里的个中翘楚。可偏偏这孩子命数乖戾,给他惹来小灾小祸不断。此外,此子还曾在学堂上,诸弟子各言其志时,堂而皇之地表示,此生唯有二志,一为习武,一为养家。

今日,这混小子更是在行冠礼的事上,也要跟他讨价还价。

从巳时初跟沈夜计较到了午时末,陈先生终于精疲力竭无可奈何地答应了一脸坚持的青年的要求。挥了挥手,他让一脸得色的不肖弟子速速退去。

沈夜说服了陈先生,心情舒畅地走出学堂,却意外地发现初七倚在学堂门外的墙上,笑着看他。

“初七!”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过去,旁若无人地拉住对方的手,惊喜地扬起眉,“你怎么来了?”

“……自是来迎你回家。”初七说着,微垂了带着笑意的眼眸。

沈夜对初七的诸般神色素来洞若观火,于是他如墨的眼睛中有光亮一闪而过,他笑了:“原来如此。”

“原来……如何?”初七不解沈夜一脸了然于心的表情从何而来。

青年不言不语,只抿着嘴笑,拉着人就走。待把人拉进某条僻静小巷里,沈夜才一把抱住初七:“半日不见,如三秋兮……原来不是唯我一人作这般感受啊。”

当然不是,从来不是。初七想着。你所察知的,这都还太少太少。我的思念的全部形貌,恐怕你永不能想象。

初七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伸出手,回抱住了沈夜。

待两人松开来,初七问道:“说起来,今日你在学堂里勾留良久,跟先生相谈甚欢?”

“恰恰相反,我跟陈先生算是不欢而散。”沈夜笑着摇头,“我跟他理论许久,才让他应允我的要求。”

“你今日……不是应当和陈先生商议冠礼事宜吗?”初七不解,“师长贵为主宾,陈先生又是大儒,凡事由他决断应不会有差池。你们为何起了争执?”

“我什么都听他安排啊。只是先生告诉了我,他给我拟的表字。”沈夜抓起初七的手指,一根根把玩着,“我就跟他,商榷了一下。”

“哦?先生起的表字,应当不错啊。”初七疑惑,“你名为夜,表字应以带有光明、光亮的字词为宜,与之互补。先生给你取了什么?”

“长夜将尽,曙光曰晗。”沈夜说,“先生又说我无兄弟手足,故晗字之前,伯仲叔季不宜使用,他便用了君字。”

“君晗?”初七细细推敲了两字,“并无不妥啊。”

“不坏,但也不足够好。”沈夜执着他的手,“我执意要用一字易去君字,先生便说于礼不合,搬出了《说文》和《礼记》驳了我半天,但终究拗不过我。”

初七还是不解,沈夜并不是一个无缘无故就异常执着的人:“那你欲更换何字?”

“初,初七的初。”沈夜笑着看初七,“我觉得初晗,是最适合我的表字。”

“你……”初七惊讶地说不出话,“……胡闹!”

“未得你允许,便借你一字,初七莫要生气。”沈夜终将初七的手指凑近嘴边,吻了一吻,“只是此中心意,但愿你能明白。”

初七此时脸上的表情难辨悲喜,他只怔怔地看着沈夜许久许久,最后长叹一声:“你我之间,又何需如此。”

两人已是一般高的身量,沈夜把脸凑近了来。

“初七,若你觉得无以为报,不妨允我一件事?”

“何事?”

“同我打个商量,我及冠以后,少吻你一次可好?”

初七长长的睫毛扑扇,未解沈夜话中之意。

沈夜的眼角眉梢皆是笑意:“容许我,提前预支一次吧。”说是商量,沈夜却未待初七回答,便将人逼在墙边,不由分说地覆唇而上。

彼时青山苍劲,白云悠悠,秋阳爽朗,照着市集的人潮熙攘,也照着深巷里的这一双人缱绻相拥,唇舌交缠。

天地浩大,红尘万丈,而他们终于渺小。

渺小到他们终被允许,能不想别的,能专注爱着。

第九章 枯荣

沈夜冠礼的前一日上午,附近最大的镇上的一家店铺里,迎来了位年轻的客人。

青年一身寻常素衣,与出入这家店铺的其他客人的华丽衣着配饰迥异,却不卑不亢地迎着看店掌柜走了过去。

“沈小哥!”这家老字号店铺的掌柜对人脸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特别是这样的年轻后生,在光顾他家生意的客人中本就少见。

“店家,我订的东西,可做好了?”沈夜问道。

“昨晚便已完工送抵店内,稍等我去取来。”掌柜笑呵呵地应着,然后进入内堂,不一会儿便返还出来,手里是一个精巧木椟,“还请客官过目。”

沈夜拿起,打开盒盖,将其中的物事执起来仔细端详,摩挲了其上的字样,几不可闻地笑了一笑,然后轻轻将之放回木椟中。

掌柜擅长察言观色,知道这笔生意已成,于是笑容可掬地说:“客官还算满意小店的手艺?”

“不错。”青年颔首,将一只钱袋置于柜上,“这是除开订金,余下的价钱。”

掌柜拉开钱袋,将其中的银两倾倒出来,一一点数:“正好正好。客官今日可还要看点旁的?”

沈夜摇首,无意多言,他收起东西,转身便走。

掌柜看着青年远去的背影一面捋着胡须,一面跟旁边抹桌子擦花瓶的店里帮工咂嘴:“年纪轻轻,看上去又非富非贵,花这么大价钱订做这样的东西,多半是被感情冲昏头的后生,啧啧啧。”

沈夜怀揣着东西走在回家的路上,翻山跨水,越陌度阡,却心中和暖。

明日他即将及冠,于是有些话,他便可以说了,有些事,他也便可以做了,有些心意,他也可以更清晰地传达给那一个人了。

沈夜推开家门,刚进小院,初七便迎了出来:“阿夜,你回来了?”

沈夜却微蹙了眉头,拉过初七的手,揉搓着他冰冷的手指:“初七,你几近达旦才歇息,怎就起床了,不多睡会儿?”

初七明明告诉过沈夜,他的体质特殊,是无法捂热的,但沈夜还是喜欢捉住他的手握着,试图让温暖哪怕短暂地停留于他的指尖。

“不妨事。”初七摇摇头,“我这些天做的东西,终于在天亮前赶制出来了,我很想让你早些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