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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厘米的阳光(43)+番外

房间忽然就安静下来,纪忆嗯了声,将电脑关机,抱起来放到了书桌上。她回头,看到他走进洗手间,拧开洗手池的水龙头,往脸上两着扑了两把凉水,然后用右手抹去脸上大部分的水。她站在洗手间门口看他。

他看着镜子,察觉了她在身后。

这里是陌生的酒店房间,不是季成阳的家。

陌生的环境,尤其是酒店,总能让异性之间的吸引力增大,尤其……纪忆靠在墙边,眼睛因为洗手间的黄色灯光,变得越发亮,她仍旧不敢相信两个人真就如此出来旅行了,说话的时候也因为心里的那些蠢蠢欲动,变得有些轻:“我要上几点的闹钟?”

“九点,差不多。”

她笑:“那不用闹钟了,我七点就自然醒了。”

“作息这么健康?”他侧身,去右侧的架子上拿毛巾,那是块深蓝色的毛巾。

她发现,他这个习惯和自己很像。

不关住什么样的地方,出门时一定要带自己的毛巾,才觉得舒服,还有床单被罩……这点季成阳倒没那么挑剔。季成阳拭干脸和手上的水,重新挂了毛巾,回身再次看到她的眼睛,他终于有些无奈,用倦懒懒的语气逗她:“还不去睡?是想摸胡子吗?”

他竟然还记得这句话。

纪忆腾地一下子耳根就烫起来,扭头,去看毛巾,给自己找借口:“我就是发现你和我有一样的习惯,出门都习惯带自己的毛巾。”季成阳略微停顿:“这样感觉比较舒服,起码陌生的环境里有个东西你很熟悉,就会让人有安全感。”他说着,上前一步,微微欠身,示意她可以摸摸试试。

纪忆愣着恍惚着,真就伸手去摸了。

虽然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但胡茬显然已经开始有些许冒头。她轻用几根手指去摸,指腹有刺拉拉的感觉,但并不难过,倒像在过着细微的电流,有些麻,有些……她猛地收回手:“你早上……没刮胡子吗?”

她将那只手臂藏到身后,不停紧张地搓着自己的手指尖,好像这样就能让自己镇定下来,可是那种感觉太难以摆脱,酥麻的感觉从指尖顺着血液流入心脏,她觉得自己耳根更烫了,何止烫,眼前都有些虚虚的白影。

太暧昧了。

“刮了,现在看着不明显,用手能摸到,”季成阳的声音也有些低哑,“明早起床如果不刮胡子,就能看出来了。”

天啊。

她为什么要大半夜在这里和他讨论刮胡子的问题。

纪忆有些乱,说着去睡了,匆匆逃离了他的房间。

谁知道刚撞上门,就发现自己的房卡还在他房间的桌子上,不得已再去拍门,季成阳打开来,看她。“门卡,”纪忆顺着他和门之间的缝隙,去看沙发前的玻璃桌,“我门卡在你桌子上。”季成阳没吭声,去给她拿回来,看着她第二次逃走。

他扶着门,听到她刷卡的声音,还有关门声后,才安心再次关上门。

他回到沙发上重新坐下来,随手扯过来自己的外衣,从口袋里摸出烟和打火机迅速点了根烟,深吸口,将刚才那因为短暂的触摸而勾起的躁动,从身体里强行剥离去。

他偶尔会盘算着戒烟,不过还没什么强大的理由来完成这件事。或许以后真正和西西在一起了,要顾及到她亲吻时的感受,或者健康,应该很容易放弃这个多年养成的习惯。季成阳用夹着烟的那只手的无名指,轻点着自己的太阳穴,因为这个很诡异的念头,彻底笑了。

☆、第三十五章回忆还醒着(2)

他为了方便带她玩,就住在尖沙咀的海港城。

第二天想要做计程车去海洋公园,却被纪忆否决了:“我想做地铁和大巴。”对于纪忆的这个要求,季成阳倒是没什么异议,反正他们住的地方交通如此方便,真做地铁换大巴也会麻烦。假期人很多,地铁人也很多,但肯定没有北京地铁那么恐怖将人都挤成相片似的。

“金钟站,”纪忆重复着,“我们要从B出口出去。”

她可是预先查好如何坐。

上次来因为没有做好准备,竟然在下午很晚才到海洋公园,还没看到海豚表演,这次一定不会错过了。她两只手握着栏杆,头轻轻抵在上边,和季成阳小声聊天。从开始上大学,再也没有不能散着长发的限制,她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腰之上。

发丝很软。

她一直很瘦,但脸上有稍许婴儿肥。这种长相,人很显小。

可是她因为和季成阳出来,特地带了自己最成熟的夏装,今天她穿着天蓝色的连衣长裙,还在腰上系了条深蓝色的小麻绳腰带,和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有些违和,却有违和的让人觉得很美好。就是那种尚未真正成熟的女孩子,穿上妈妈的成熟服装的感觉,季成阳单手握着扶手,低头和她聊天时,总会时不时仔细看她的举手投足。

他不知道,这次回来能陪她多久,甚至会怕下一次回来他的小姑娘忽然就长大成人了,他会错失她真正成长的那段精彩时光。

“你在想事情吗?”纪忆小声问他。

季成阳摇头,轻声回答:“没有,我在想海豚。”

他漆黑清澄的眼睛,在看着她。

她噗嗤笑了:“我们一定赶得上中午的表演。”

季成阳不置可否,现在刚才九点,公园还没有正式开门。

地铁转了大巴,她特地拉着季成阳,不让他去坐即将开走的那一辆,反倒是排在队伍的最前面,她想和他做在顶层巴士的第一排,和司机一样的视野。

“那个位置最不安全。”季成阳提醒她。

“没关系,有你呢。”纪忆笑。

这个回答绝对不能深想,真出了事故,有谁都没用。但是对她来说,从小到大,只要有季成阳在的地方就没什么可怕的。

那天,纪忆如愿以偿地坐到了双层巴士的第一排,而更加让她觉得幸福的是身边坐着季成阳。她手扶着玻璃前的扶手,用余光去悄悄瞄他,视线里有高楼大厦也有季成阳。他坐在她身边,在这个空间里显然因为身高的原因有些伸不开腿,一只腿就只得放在走道的位置,显得特别男人。细算起来,他也才二十五岁。

其实……自己和他的年龄差距并不大,二十五岁,在大学里读研究生的年纪而已。

她继续打量他,发现他自从做过脑部手术后,就很喜欢出门戴个黑色的棒球帽。

也没有她小时候的记忆里那么爱穿衬衫了,大多是黑色T恤,再有黑色的外衣,或者有时候是深灰色的,总之就是那种走在人群里最不出挑的颜色。

纪忆忽然好奇:“你为什么越来越喜欢穿黑色了?”

季成阳回头看她,轻笑了声:“怎么回答你好呢。”

“有那么为难吗?”她也笑。

“慢慢养成的习惯,”季成阳将左手搭在她座椅后,有阳光前面的整面玻璃投进来,他看到她被晒得眯起眼睛,忍俊不禁,将自己的棒球棒摘下来,扣在她头上,“这就是做第一排的坏处。”

纪忆觉得视线一下子就完全黑了。

帽子有些大,她一瞬间还闻到了他身上独特的烟味。

当然,为什么独特,她也说不清楚,总之只有这种淡淡的烟草味道才是属于他的。别人的,都是别人的,没什么特别。

纪忆抬高帽檐,催促他:“你刚才还没说完。”

“也没什么特别,只是大家都知道这个常规,在战场上越不突出越好,但又不能贴近各国的军装,所以在战地我一般都喜欢穿黑色和灰色。”季成阳说这些很理所当然,就如同一个医生在说着手术台上的如何救回一个病人,大多数只是说“今天又抢救了一个人”那么的轻描淡写,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那该是多惊险和让人胆战心惊的分分秒秒?

身后有个年轻妈妈,问季成阳可不可以让自己的孩子站在她面前,试试看第一排面对着整面玻璃的视野感。季成阳欣然同时,抱着小男孩坐在自己的一只腿上,纪忆瞥了眼,脑海里忽然就构建出当初自己小时候他抱着自己的模样,那时候差不多都十一二岁了,因为骨架子小,倒像是这个八九岁的男孩的身高体型……

那时候,季成阳是多少岁呢?她在心里默默算了算,也才二十岁啊。

和现在季暖暖的年纪差不多大……

她想着,眼神就有些飘。

季成阳低头看着自己怀里眼睛亮晶晶的小男孩,竟也想到了同样的事情。一恍惚就过了五六年,他绝对想不到五六年前那个白天自己带着一个小姑娘去登台跳舞,就跳出了这么绵延漫长的感情线。

那时候,纪忆是多少岁呢?十一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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