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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囚牢之起(37)

哟!四圈TT!

汪顾见到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轿跑,七魂出窍了六,六神无主了五,装作不经意地从车边路过,眼睛却一一瞄过内饰,座椅,连轮毂都不放过,本来阴霾流溢的心情,登时大好——不为四圈TT,为的是那辆即将到手的阿斯顿马丁。

汪顾啊汪顾,你就被人陷一陷吧,全当是人家师氏的大小姐看得起你。怎么人家好死不死就挑了你做车前卒呢?那是因为人家对你有大爱啊!阿斯顿马丁啊阿斯顿马丁,等我开上你,我决不再看啥四圈TT,一辈子只钟情你一个!

拜金崇洋的汪顾在四圈TT旁嗤了下鼻子,摸摸肚子,头一次觉得什么奢侈品,什么名车也就那么回事而已,这也就真切地明白了师烨裳为什么会在饿极之时显露出那副要跟食物拼命的表情。

温饱才能思淫…欲…此话当真。

走到烧烤摊前,汪顾还没开口,便听旁边有人道:“老板,十串板筋,十串肉筋。”这也是汪顾想对戴回族小帽的小胡子先生说的话,但有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人先说了,她便不想再说了,撞衫是可耻的,撞话亦然。

“老板,十个肉串,十个肉筋,两个鸡翅,两个烤馕。”大卫王将钱递出去。

女人身着灰黑色裤搭小西装,胸口还别着闪亮的名牌,衬衫是休闲的样式,腕上的CARTIER与两根细细的棕色皮绳缠绕纠结,如此正式却随性的打扮,一看就是从高档酒店刚刚下班的小金领。她在热烘烘的烤炉边站离汪顾半步,谦和有礼地朝汪顾点了点头,汪顾便也对她笑了笑。

“孜然,辣椒,胡椒都不要放。”

女人着急忙慌拦地住小胡子先生正给肉串加味的手,有些遗憾地看着几串已然撒上孜然粉的板筋苦笑抿唇。

37——肺——

席之沐拿着一袋子烧烤肉串走回车边,敲开阿斯顿马丁的车窗,将肉串伸进去,“你垫点东西再动车,我先回家热菜,你到家就能吃了。”席之沐指指停在巷口的车,看师烨裳点头,便朝那辆被汪顾参观了一遍的四圈TT走去。

低血糖是种烦人的东西,沾上它,再怎么淑女的人看见食物都会变成饿狼。如果是正常人,嘴里成天嚼嚼这个,含含那个,低血糖断不失为吃零食的好理由,但像师烨裳这种天生挑食,近来还逐渐失掉嗅觉的人,什么东西到了嘴里除去隐隐约约的一点点气味外,只分咸甜苦辣,能挑剔的顶多是软粘脆酥之类的口感,原本就对食物没有好感,一天不吃饭也不带去想的,可低血糖症状上来,又由不得她不吃,所以席之沐每天要应付的就是一只大多数情况下挑食挑到任性绝食,突发状况下饥不择食到不惜生啃干馒头的神兽。

师烨裳从后视镜里瞄见银色四圈从她车后绕走,立刻拉开车门下了车,拎着一袋子肉串朝垃圾桶而去。

垃圾桶离得有些远,在街道的那一头,几乎隔着横穿整个标准足球场的距离,她在走一半的时候终于意识到自己应该把车开近了再丢,但如果调头走回去开车过来,同样是亏得血本无归,还不如就当锻炼身体,运动运动。

临近垃圾桶,她又看见那片生意红火的露天摊档。即便是盛夏,夜里也会有风,串串排开的灯泡摇啊摇的,摇得她头晕,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她并不指望汪顾那颗糖能顶事儿多久,可她讨厌吃那些只有咸味和油腻的烤肉,低血糖症状说来就来,她开始考虑要不要买些淀粉质的东西补充一下体力,但好像钱包还放在车上。

“诶?师总,好巧,您也来吃宵夜?”

那声音很近,且师烨裳还没虚到盲听的地步,循声低头,先是看见一张矮得不能再矮,再矮就会贴地的桌子,接着又看到一张更矮更矮,几乎矮得要陷进地面的板凳,然后,她才看见了正吃烤肉吃得满嘴流油的汪顾。

她晕头转向地盯着那张油嘴,突然有种冲动,想要告诉汪顾,你是张蕴兮的女儿,这么吃东西实在太失身份,但汪顾的表情比她想象中的豌豆公主幸福得多,于是她笑笑,将手中的袋子低身放到桌面上,不置可否道:“汪小姐辛苦了,那么晚才吃饭。”言间全没把自己当成那个害汪顾春宵不继,良辰不保的黑心上司。

汪顾心里恨她恨得牙痒痒,每咬一口都希望那是师烨裳的肉,可惜职场多年,她已养成说话之前先把要出口的句子想三遍的习惯,不像林森柏那样张扬跋扈地想骂人就骂人,想骂街就骂街,便只得虚与委蛇地笑对:“师总您更辛苦,晚饭到现在还没吃吧?”你个低血糖的臭妖怪,晚饭没吃撑到现在怎么还没死?汪顾恶狠狠地暗咒。

呀,不行。

你还不能死。

你死了,阿斯顿马丁就归别人了,你等签了转赠协议后再死不迟…

要不文旧颜和吴穹怎么说汪顾是新时代的好员工呢?还不是因为汪顾工作做得,辛苦吃得,小酒喝得,人际处得,马屁拍得…她一点儿也不心疼三块钱,将吃剩一个的烤馕塞到两眼发绿的师烨裳手里,“师总,我推荐您吃这个,您尝尝。”

……

师烨裳回到家时,席之沐已将饭菜热了两遍,见师烨裳手里提着个塑料袋,还以为是吃剩的烤肉,心里边纳闷她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节俭,还知道将吃剩的东西带回家,边过去接她手里不停晃动着的袋子。

“真乖,还知道要吃饼啊?进步了呢。”待得发现是张只被咬了两口的烤馕,席之沐心里也说不上是高兴还是悲伤,拍拍师烨裳的背,让她去洗手吃饭,“今晚别喝酒了,好吗?忙了一天没好好吃饭,喝酒太伤。”

师烨裳没说什么,敷衍地在她脸颊上亲一下便走进盥洗室洗手洗脸,出来的时候路过吧台,习惯成自然地又从里面拖出瓶洋酒来。席之沐知道自己拦不住她,也就不再多嘴了,呈碗汤摆到她面前,拜托她先喝汤再喝酒,“你想她,这没什么不对,但你不要折磨自己,你再这么喝下去,身体会垮的。”

听见这话的人,举着汤勺的手顿了顿,嗯一声,像是听明白了,可转眼,她放下汤勺,用苍白的手指捏起吞杯,将里面的酒喝得一干二净。

越说越做,这就是师烨裳。

所有知根知底的人口中“被张蕴兮惯坏了的人”——其实张蕴兮对她,又何止是惯之一字能说得清。

张蕴兮甚至可以容忍师烨裳在热恋期情绪高涨的大床上,边享受她予以的激动,边说“我不爱你”,一如八年中相同问题得到的,仿佛已成习惯的答案,却从不逼迫师烨裳表白真心,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通电话,照旧,甚至连问都不再问了。

有时,师烨裳会在酒后睡前,迷迷糊糊地盯着天花板,结结巴巴地问席之沐,如果那时,张蕴兮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她还会不会说出有人踢翻微波炉那个谎来,又会不会逼她说爱她。

席之沐知道自己骗不了她,也就老老实实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会,不会。

为什么是这个答案,席之沐也不清楚,但心里从不去怀疑张蕴兮处事的原则,就算她回到国内时,已是二零零三年,距离师烨裳的那场噩梦,旷日久远,所有关于张蕴兮与师烨裳的事,都只能从咪宝和其他同事嘴里听来——

会馆里的顶梁少爷说:“张小姐对老板的爱啊,那哪儿是爱啊,简直就是变态娇惯。那年元旦,老板说池子里的锦鲤不错,喜欢尾巴上有一点黑的那只。你猜张小姐怎么着?哟哟哟,平时那么成熟稳重的千金大小姐呀,居然二话不说就跳进池子里替她抓那尾鱼。等鱼抓到,从水里出来,你看那脸上,胳膊上,腿上,全叫撞池底的鹅卵石撞得青一块紫一块的,额头还有两处撞得都破皮流血了,我们GAY看着都心疼得慌,老板呢?接过鱼去摸了摸,鸟都不鸟张小姐一下,哗啦又把鱼给放了!你说张小姐那叫什么日子过的,不明摆着犯贱嘛?!”

咪宝说:“你对她再好也没用的,瞧张蕴兮当时对她那千依百顺的架势,就差把心都掏出来给她,张蕴兮一死,她还不是爱怎么风流就怎么风流?听我一句话,你就死了那条心吧,你性格不够强大,根本镇不住她,师烨裳要是会感动,除非张蕴兮再活过来。朝个椰子要心,唯一办法,砍了她,做成椰子饭,就有了。”

席之沐知道咪宝说的只是安慰她的话而已,师烨裳并不是没心,而是心早已被张蕴兮溶解了,掏空了,带走了而已。她努力将自己的状态维持得与那段无疾而终的爱恋时殊无二致,她依旧保持自身的独立,她可以在黑暗中将任何一个伏在自己身上的女人当作张蕴兮一样亲吻,她甚至肆无忌惮地在每一次酒醉沉迷时,每一个噩梦惊醒时,每一场激情结束时,对面前的人说,张蕴兮,我不爱你,就像在说,张蕴兮,我爱你。

“Yeesun,再喝一点就回房睡觉吧?好不好?”

席之沐万般不愿搬出这样的语气,但似乎只有这种语气才能让师烨裳不去开第三瓶酒。

“不好。”

师烨裳说着,又吞下一杯酒,却没有在放下酒杯后拧开左手边的瓶盖。

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朝楼梯间走去,边走,边脱衣,衬衫脱到一半时,她扭头问跟在身后替她拾衣服的席之沐:“大熊,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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