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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容(141)

夜色渐深,领角鸮吃饱喝足,抓着肉干飞走。

营地外的狼群抢完内脏和碎骨,仍不舍得散去。

幽幽的绿光在营外游动,木板后的士卒分毫不惧,偶尔丢出几块骨头,活似在逗弄看门的凶狗。

远处林中,埋伏的鲜卑骑兵愕然不已。

“幢主,他们真是汉人?”

要是没看错,环绕在营地四周的可是四五群狼!

入冬之后,北方的狼群愈发凶恶。

饿疯的凶狼遇上虎豹都敢撕咬。

这些晋军非但不将狼群撵走,反而“养”在营外,他们疯了不成?

队伍中的羌人和羯人暗中交换眼色,趁着鲜卑幢主被狼群吸引注意力,猛然仆上前,抽出藏在身上的匕首,一刀扎进他的后心。

得手之后,两人立刻抢过弯刀,打出一声呼哨。

其他羌人和羯人收到讯号,纷纷拿起武器,冲向最近的鲜卑人。

原本想着帮鲜卑人打破晋军营地,狠狠捞上一把,再将这些鲜卑人除掉。不想这些汉人十分警惕,营盘造得像地堡,外边还有成群的野狼!

若是和鲜卑人一起进攻,死伤肯定惨重。如果不能取胜,被汉人认出来,部落的生意也会玩完。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干掉这群鲜卑兵,向汉人示好。回到部落后,再向邺城送信,将事情栽到汉人头上,照样能捞到不少好处。

心思既定,羌人和羯人动起手来毫不犹豫,刀刀狠辣,目的就是要将鲜卑兵斩尽杀绝,一个不剩!

“啊!”

鲜卑兵遭遇突袭,经过最初的惊慌,迅速镇定下来,开始三两背靠一处,同羯、羌对砍。

如荀宥和钟琳所言,慕容垂的确打着大军的主意。殿后的队伍并不被他放在眼里,知晓是桓容领兵,才派出几百精锐前往夜袭。

不料想,鲜卑将官习惯了欺压杂胡,忘记上峰的警告,遇上羌人和羯人部落,照样搜刮牛羊。

和往日不同,被搜刮的部落非但没有反抗,反而愿意出人一起追袭晋军。

理由很简单,这伙晋人带了不少好东西,战功和武器他们一概不要,只要大车和皮甲就好。

“好!”

鲜卑幢主没想过这是圈套,答应得十分痛快。殊不知,羌人和羯人跟上队伍的同时,就是他丧钟敲响的开始。

林中的厮杀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却并不快。

鲜卑人仗着武器精良,和羌人羯人拼死搏杀。喊杀声引起晋兵注意,更引来营外的狼群。

“府君,可要派人前往打探?”

“不用。”桓容刚要入睡,听到秦雷的声音,裹着斗篷坐起身,道,“让弓兵上大车,对着营地外的狼群射击,注意别射死了,赶往林中即可。”

“诺!”

林中是哪族胡人,桓容不关心。

之所以留下狼群,防备的就是夜间出事。这些野兽可分不清种族,管你是鲜卑还是杂胡,一概都是猎物,照扑不误。

不枉费他一路舍弃牛羊内脏,各种培养感情,关键时刻总能用上。

至于敌友?

这个乱世,讲究的是权势,维系彼此的是利益。

他和杂胡做生意,却并未同其结盟。

那些部落的确得了他的好处,但机会送到眼前,照样会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

密林距营地不远,至今没有任何示警,动手的时机也相当突然,足可证明其不怀好意。

今夜没动手,八成是知晓自己不好惹,没有取胜的把我。不然的话,十成会和鲜卑骑兵一起进攻营地,然后再来一场黑吃黑,一箭双雕,一举两得。

他不过是抢先一步,将危险扼杀罢了。

残忍吗?

的确。

狡猾吗?

不假。

但在这样的时代,不能冷下心肠,早晚会成他人的盘中餐,变成砧板上待宰的鱼肉。

桓容十分清楚,走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又如何?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乱世之中,当为乱世之法。

过于心慈手软,不会被人称道,只会被视为软弱。

桓容坐在车内,望着留有剑痕的车壁,静静听着北风呼啸,狼群嘶吼,以及隐约传来的惨叫,双拳一点点握紧,直到掌心留下月牙状的凹痕。

第八十九章 将计就计

大雪纷纷扬扬下了整夜。

清晨时分,桓容推开车门,一阵冷风迎面扑来,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郎君,北地寒冷,不比建康,还是多加一件裘袄。”

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仔细搭在桓容肩上。

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随着呼吸,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鹄峙鸾停,道不出的雅致俊秀。

营地中的篝火燃了整夜,因有人看顾,遇上大雪也未熄灭。

狼群在天亮前散去,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不见半点踪影。

五六名役夫穿着裘袄,利落的撤掉车前挡板。

两什步卒列队出营,沿着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小心的潜入密林。

少顷,一名什长发出讯号,响亮的哨音破开朔风,传遍整个营地。

“找到了!”

两名步卒飞奔回营地报信。

雪深没过脚面,两人一路跑过来,气喘如牛,眉毛和睫毛结了一层冰晶。

“都在林子里,从兵器看,至少不下五百人。”

“走,去看看。”

营中正在准备早饭,秦雷和钱实负责防卫,典魁恰好无事可做,报知桓容后,跟着步卒走进林中。

桓容坐在车辕上,捧着阿黍特意调成的蜜水,一口一口慢慢饮着。

昨夜里,鲜卑和杂胡起了内讧,在密林好一顿厮杀。

狼群被箭矢驱赶入林,遇上满地血腥,立即亮开嗓子,发出声声嚎叫。

据猎户出身的弓兵说,被叫声引来的狼不下两百头,八成还有其他的猛兽。想想可能出现的场景,桓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哪里还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府君,仆观天象,今明两日将晴,可令士卒加速行军,尽快过谯郡赶上中军。”

桓容点点头,道:“还有多少裘袄,都分发下去。制好的肉干和蒸饼也发下去,今明两日全速赶路,只在夜间休息。”

“诺!”

临出发前,钟琳特地找上中军主簿,摆事实讲道理,侃得对方两眼蚊香圈,要来三百件裘袄。

桓大司马命桓容领兵殿后,本就十分理亏。如果压住裘袄不放,定会招来异样目光,平日里积攒下的声望又会损失一大截。

能坑渣爹一回,桓容乐见其成。

不过,为钟琳的人身安全考量,他特地派典魁随行。万一桓大司马真的不要脸面,以典魁的身手和速度,好歹能杀出重围,将人囫囵个的救回来。

至于事后追究,桓容想得很清楚,自己讨要物资明正言顺,渣爹敢揪住不放,他就敢彻底撕破脸皮。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总能干翻穿皮靴的。

到时候,借一借郗刺使等人的势,不愁不顶穿渣爹的肺。

好在事情顺利,三百裘袄一件不少。整车物资拉回来,钟琳犹在叹息,只道数量实在太少,早知如此,应该要六百件才对。

桓容当场未做评价,回到武车却是捂嘴偷笑。

当初到流民中捡漏,当真是赚大了!

裘袄逐一下发,热汤业已熬好。

士卒排队领汤的时候,典魁自密林中归来,丢下两条皮毛还算完好的狼尸,先抓起两把雪搓搓手,随即端起一碗热汤,也不嫌烫,咕咚咕咚半碗下肚,呼出一口热气,眉眼间舒展开来。

“昨晚上动静不小,林子里血腥味太大,少有囫囵个的尸首。”

桓容坐在车辕上,一边咬着烤得焦香的蒸饼,一边听典魁叙述,竟没感到半点不适。

该怎么说?

人的适应性果然强大。

“雪上留着爪印,我四下里都看过,不只有狼,还有豹子。可惜没见到尸首,怕是受伤后跑了。”

说话间,典魁比出两个巴掌,双眼放光道:“我在几棵树上看到了熊爪印,八成是狼群惊动了在那处睡觉的熊,光看爪子,站起来将近两人高!”

“喝!”

“这么大的熊?”

钱实和秦雷巡营归来,听到典魁的话都吃了一惊。

经过长年战乱,北方地广人稀,密林丛生,野兽并不少见,但这么大个头的熊也很少有。

“熊可还在?”

典魁摇摇头。

“我追着脚印绕过两圈,没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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