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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之城(28)

“妈妈,别胡思乱想。”冯世真挤出一个僵硬的笑。

院子里吵吵闹闹,有人大声议论,有人哭,有人笑。冯世真没法继续在家里住下去,推说东家有吩咐,提前返回容家。

出门的时候,她碰到马大贵端着个搪瓷杯子正蹲在楼下漱口。两人心照不宣地打了一声招呼。

巡捕房的人正把张寡妇的尸体运了下来,白布裹着,什么都看不到。可她昨日那张青灰狰狞的面孔,将会永远留在冯世真的记忆里。

容家人都还没有回来,大宅子里静悄悄的。听差的告诉冯世真,大少爷也一早出门会友去了。

既然能到处活蹦乱跳,显然病已经好了。冯世真放下心来,回屋坐了片刻,张寡妇的面孔始终挥散不去。她便下楼去书房,打算寻本书看,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

容家书房很大,隔成一大一小两处。小的那处则是容定坤的个人书房,门随时都是紧闭着的。

主人不在家,下人们也大半放假回家,剩下的都在厨房后面歇息。整个大宅子静悄悄的,不见人影,连平日里如影随形的陈妈都不在。

冯世真轻轻走下了楼梯,沿着走廊前行片刻,来到了大书房隔壁一扇门前。

她取下别在胸前口袋上的钢笔,拧开后部,抽出了两根开锁用的长针。

片刻后,锁心里发出咔嚓一声响。冯世真把笔收进口袋,推门闪身而入。

里面是一间明亮的书房,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宽大气派的檀木书桌,两侧都是装着玻璃门的书柜,里面堆放着一沓沓的资料文件。大书桌上还摆放着的一台新款式的电报机,一部电话机,窗下还放着一台收音机。

冯世真试了一下,书柜的门也都上了锁,很符合容定坤谨慎多疑的性格。她将书房仔细搜寻了一遍,每个抽屉,每个角落,甚至连垃圾桶都翻过,却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冯世真的注意力随即落在了桌子上的便签簿上。她抽了一支铅笔,在便笺纸上浅浅涂了一层,上一页纸上书写的痕迹逐渐展现出来。

是几行英文字母和数字。

这些字符整齐排列,显然像是一段密码。

冯世真正思索着,忽听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似乎有人回来了,脚步声正朝这边而来。

她迅速撕了那页便签纸,揣进口袋里,走向门口。而那串脚步声由远及近,伴随着交谈说笑声,正是朝门口而来。

冯世真一顿,将书房的门反锁好,快步走向窗口。

窗户竟然也上了锁!

冯世真摸着口袋里的工具,听到声音已经就在门外。容嘉上低声说了一句,杨秀成回答:“我取了文件就得走。你们玩得愉快。”

现在开窗户的锁已经来不及了!

躲书桌下?

书桌的挡板很高,遮不住自己的身躯。

冯世真感觉到冷汗从毛孔里争先恐后地冒出来。

杨秀成在找钥匙,哗啦哗啦响。

就这时,冯世真的目光落在了地板上。

靠着大书房的那侧墙的书柜下,木地板被拖出了一抹淡淡的弧痕。冯世真快步走过去,手指在书柜各处摸索着。

门上,传来了钥匙插进钥匙孔的声音。而冯世真的手也摸到了书柜上一个不同寻常的浮雕。她毫不犹豫地摁下。#####

二十五

杨秀成打开了门,一阵轻风拂面而来。他不禁蹙眉。

房间里空无一人,看不出什么异状,但是有一种难以言状的古怪感从心头掠过。

音符毫无预兆地爆发,响彻整座宅邸,隆隆的回响声充斥着过道,也传进了小书房里。杨秀成被吓了一跳,跌落了钥匙。

容嘉上带回来的朋友在客厅里放留声机,男男女女的欢笑声交织在乐声中,让十分钟前还宁静如空宅的屋子霎时欢腾得犹如嘉年华的现场。

杨秀成捡起钥匙,打开了书柜,数着编号,取出了一份文件,放进了公文包里。

动身离去之际,他的目光扫过书桌,脚步随之一顿。

整齐的书桌上,只有便签本子斜着放着。

杨秀成扶正了便签本,最后环视四周一圈,提着公文包离去。

一墙之隔,冯世真正站在书柜前,同房间对角处站的一个美貌少女面面相觑。

少女穿着嫩黄的衫裙,身材窈窕,唇红齿白,水似的眸子望着冯世真,眼中充满了不悦和警惕。

“你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少女很不客气地开口质问。

她没有看到自己从秘门里出来?

冯世真隐隐松了一口气,挤出一个善意的笑。

“我一直都在,坐在角落里,你进来的时候没有看到我罢了。”

少女困惑思索,将信将疑。

外面的嘈杂笑闹透过书房厚重的雕花大门传递进来,变成了模糊的喧嚣,只有那首欢快的爵士音乐分外清晰,充满着活力,听着令人精神一振。书房里僵持的气氛也因为音乐而逐渐开始缓解。

冯世真朝少女走过去,试着友好地打招呼,“孙小姐也来看书?”

少女秀丽的丹凤眼扫了冯世真一眼,冷冷道:“我就不能来吗?”

冯世真和蔼地笑:“自然来得。只是平时很少见你,有些意外。在看什么书?”

孙少清面带鄙夷,并不搭理冯世真。她如今是容定坤身边最得宠的侍妾,各路来讨好她的人肯定很多。想必二姨太太也早叮嘱过她,说这家庭教师八成是大太太安排来争宠的,让她不要和这人来往。

冯世真并不介意孙少清的冷漠,朝她手中的书扫了一眼,微笑着说:“莎士比亚?孙小姐也喜欢英国诗人?”

孙少清从鼻子里发出一声模糊的哼声,算是默认了。

他们俩站得很近,冯世真闻到孙少清身上带着一股混着着熏香和大烟的气息。孙少清衣衫干净整洁,想必已尽量清洗。可是这气味经年累月,渗透了她的肌肤,挥之不去。

“我也很喜欢英国的诗。”冯世真自顾说,“读书的时候,我选修过英文国学课。那时候我们经常开座谈会,讨论诗作,还有朗诵会。很多人喜欢英国诗,只是喜欢一个表皮,觉得它是自己能在沙龙里讨得关注的伎俩,读诗,只是为了卖弄。真正喜欢诗的人,我认为是那些默默读它们的人。在深夜,在黎明,在独处的时候,静静地翻看,才能沉浸到那个世界里,离开肉身所经历的痛苦。”

孙少清缓缓抬起眼,望向冯世真,冰冷的目光开始渐渐融化。

冯世真自己抽了一本诗集,边翻边说:“当然,毕业后,为了生计奔波,已经很久都没有再读过诗了。诗就如高贵的灵魂,往往不能同浑浊的尘世兼容。这真是一种不得已。”

“冯小姐……”孙少清的嗓音同她的人一样,精致悦耳,令人心生愉悦,“您对英国文学很了解了?”

“不求甚解罢了。”冯世真微笑道,“只是很高兴遇到一个同样喜欢读诗的朋友。你喜欢谁的诗?”

孙少清有些尴尬和遗憾,“我没机会念大学。虽然喜欢,却也只是入门,读点浅显易懂的诗罢了。”

冯世真柔声道:“热爱文学之心,从不会因为人的机遇、身份的变化而变化。孙小姐若是喜欢英国文学,我们日后可以多聊聊。其实,我在这里也闷得很。既不能同老爷太太聊天,又没法和下人们交友,真是孤家寡人一个。”

孙少清不禁笑了一下,色若春晓,道:“连老爷和太太都敬冯小姐三分,冯小姐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知音难求。”冯世真叹道,“我不过是个家庭教师,说白了就是个高等听差罢了。”

她把手中的那本书递给了孙少清:“推荐一个诗人,觉得你也许会喜欢。”

“约翰·邓恩?”孙少清不认得这个诗人,拿着书好奇地翻看。

“这是一位十七世纪的英国玄学派诗人。”冯世真说,“他的诗富有幻想,热情奔放,感情非常充沛。我直觉,你会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