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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官人(55)

这是咋回事儿?他揉着脑袋坐起来,只觉头痛欲裂,半晌回不过神来。

“醒了醒了。”听到屋里有动静,银铃探进头来,对外面叫一声,然后转头对王贤扮鬼脸道:“二哥丢死人了,把林姐姐吐了一身不说,还压得她到现在都两腿发麻……”

“呃……”王贤这才发现,自己光着身子,不禁吃惊道:“谁给我脱的衣裳。”

“林姐姐呗。”银铃一脸笑意道:“坏了,二哥被看光了……”

“胡说什么!”王贤见林清儿端着个碗出现在门口,忙呵斥妹妹道。

“不打扰你们了。”银铃吐吐小红舌,蹦出去道:“剩下的衣裳我来洗,姐姐照顾你的小冤家吧。”

银铃只是无心之语,却让林清儿的脸变成大红布,把酸笋汤端给王贤,小声道:“以后别喝那么多了。”

“嗯嗯。”王贤闯了祸,自然虚心受教。

“还有,以后不要那么拼命,”林清儿看着他把汤喝下去,轻声道:“仓库里哪是睡觉的地方,年轻不注意,等老了会落下病根的。”

“你咋知道?”

“帅辉早晨来看过你。”林清儿低声道:“他说你在上新乡七天,就没离开过仓库。”

“唉,没办法。”王贤叹气道:“不盯紧点是要出问题的。”

“都已经入库了,粮食还能少了不成?”林清儿不解问道。

“粮食虽然不会少,但会被掉包。”王贤解释道:“我听说,解送京城的大米,总是掺着沙石、稻壳,还有一部分糙米。但看百姓上缴的都是精细的上等大米,更别说掺沙子了,便暗暗警惕。后来让帅辉偷偷去周粮商的船上一看,果然发现了带壳的糙米。你说我要是不盯紧了,不得让他们在眼皮底下耍了?”

“唉,都是些奸猾之辈。”林清儿闻言不安道:“你和他们打交道,可得处处小心,别让他们坑了。”

“正是这个理。”王贤点点头,安慰林姐姐道:“估计完税之后,就会轻松很多。”

“嗯。”林清儿点点头,轻轻撩起额边的发丝,浅笑着福一福道:“还没恭喜弟弟,荣升户房典吏呢。”

“小吏而已,有什么好高兴的?”王贤也笑了,“哪能入得了姐姐的法眼。”

“你想岔了。”林清儿摇摇螓首,低声道:“看到你上进,我是极高兴的。”

“咱说话能不这么客气不?”王贤不禁苦笑道:“整天跟唱戏似的。”

“……”林清儿无奈道:“我也觉着累,一时却不知该如何改?”

“算了,还是顺其自然,日后再说吧。”王贤说着穿鞋下床,两眼四下寻找起来。

“找什么?”

“我随身的褡裢呢?”

“洗了。”

“里头的钱串子呢?”

“被娘收走了……”林清儿说着指指桌上道:“给咱俩一人留了一串。”

“昨晚的酒席还没结账呢。”王贤郁闷道。

“帅辉说已经有人结了。”林清儿告诉他。

“这帮家伙……”王贤还以为是户房同僚们付了账,不禁暗叹当上典吏果然不同了。

当天下午,王贤没去衙门,本想在家好生歇着,谁知道家里来客不断,有提着礼物前来探望的,还有拿着请帖来请他出席的。

到了傍晚时候,王贤竟收到六份请柬,这让习惯了二哥无人理睬的银铃很是兴奋。加之她最近识字不少,存心显摆,便打开一份念起来:

“小女本月十日于归,荷蒙厚仪,谨订于是日下午五时淡酌候教。席设仙鹤楼,恕不介催。周有财顿首……”

“于归是啥意思?”念完后,银铃不解问道:“周财主的闺女怎么了?”

“就是嫁女儿的意思。”林清儿解释道。

“十日不就是明天么?”银铃忽闪着大眼睛道:“怎么现在才请我哥?”

“这是临时下的请柬。”林清儿掩口笑道:“谁让你哥才当上典吏?”

“原来如此,还真是势利眼呢!”银铃撇撇小嘴,翻开下一份道:“‘小秦淮’是哪里?他们家闺女出阁,怎么还要请客吃酒。”

“……”林清儿登时无语。她虽然是正经人家的闺女,也知道那是县里数一数二的窑子……

“咳咳,”王贤将那请柬一把夺过来,团成一团骂道:“小孩子瞎看什么,是要长针眼的?”

第四十九章 青衫令史

虽然对那劳什子‘小秦淮’的清倌儿出阁很感兴趣,但当着林姐姐的面,王贤还是要装出正人君子样道:“如今真是世风日下,妓院居然把请帖送到人家里来了。”

“这没什么。”林清儿却淡淡道:“原先我哥和一干同窗,时常在青楼宴饮,也算一桩雅事。”

“呃……”王贤瞥她一眼,不知林姐姐此话当真,还是在诈自己?索性岔开话题,拿起一份素淡封面的请柬道:“说起来,还有一份秀才相公的请帖呢。”

林清儿接过来一看,娥眉一蹙道:“这个李寓,不是好人……”说着玉面竟闪过一丝怒气。

“怎么了?”王贤问道。

“没什么,他是官宦子弟,也算有几分才学,可惜德行败坏。”林清儿愤愤道:“当年我哥下狱后,他以为我哥伸冤为借口,骗了我家好些钱去,还想纳我为妾,幸亏我娘坚决不答应……”

虽然林清儿说的是别人,王贤却脸上发烧,这李寓的德性,真跟自己有一拼啊。

“这就奇怪了,”王贤干咳两声,把话题拉回来道:“就算我当上典吏,也入不了官宦子弟、秀才相公的法眼吧。”

“是,”林清儿实诚地颔首道:“而且他们开的是诗会,你哪会作诗啊。”

“咳咳……”王贤一阵尴尬,心说我却也作过一首,现在还挂在县太爷的书房呢。心里也差不多明白了,那帮秀才为啥会请自己,八成是好奇想见见,他这个会作诗的小吏。

可惜王贤这种抄诗公,可是不敢参加什么诗会的,万一人家要分韵作诗,或者诗词唱和之类,自己岂不原形毕露?是以把那请柬随手一扔,便将此事抛之脑后了。

王贤已经养成早起的习惯,翌日天不亮,便爬起来洗脸穿衣。今天他却不再穿白衫,摆在他面前的,是一顶带双翅的乌纱吏巾,和一袭叠得整整齐齐的青衫……其实明明是蓝衫,他到现在也无法区分青色和蓝色。

穿好白袜黑靴,在白纱中单外面,罩上蓝色的盘领衫,腰间系上黑色的丝绦,最后将吏巾稳稳戴上。王贤轻轻摇头,耳后一对乌纱翅便微微摇晃,感觉确实不错。

不知何时,老娘出现在他背后,看了又看,怎么看都看不够。在老娘的意识里,这身青衫乌纱,是世上最好看的打扮,因为她老头子一穿就是十几年……

不过老娘总觉着少了点什么,想了好一会儿,才恍然一拍脑门,快步回到正屋,翻箱倒柜一番。回来后,在他腰间丝绦上,系了一块带红信子的玉佩。

老娘退后几步,上下一看,拊掌笑道:“这才对味!”

“娘,戴这个太扎眼了。”君子佩玉,这是读书人的特权,当然有钱人也会附庸风雅。

“我儿如今是令史了,如何不能戴玉?”老娘拍拍手道:“这是我和你爹的文定之物,磕了碰了丢了,你就提头来见吧。”

“那还是还你吧。”王贤心说,感情我腰上别着枚炸弹啊。

“戴着!”老娘不容商量道,然后一脚把他踢出门去。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王贤来到衙门口。守门的皂隶见了,不再唤他‘二郎’,而是改口称‘令史’,神态也恭敬了一些。进去衙门,王贤习惯性回到户房,几个早来的书办正聊天呢,见他出现在门口,赶紧起身恭声问安。

前些天还给这帮家伙端茶倒水呢,现在却成了他们的上司,王贤颇不习惯,干笑两声道:“不要拘礼,咱们还是以兄弟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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