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金山蝴蝶(92)

那头没回应。

安德烈接着说:“今天下午我去了唐人街。”

那头问,“然后呢?”

安德烈又说:“我看到她在店铺门口看书,很认真的读,一边读书一边给外出的家人看守店铺。店铺很黑,她就点了一支蜡烛坐在里面,然后店外有个男孩儿——大概比你年轻一些吧,是个华人,坐在她那张桌对面。她看书,男孩看她。”

那头西泽说:“Go ahead.”

安德烈故意说,“我只是经过。”

电话那头很肯定地说道:“你要是没彻底搞清楚,是绝不会打这个该死的电话。”

安德烈笑了:“好了,接下来,是我同事本尼告诉我的,请你不要怪罪到我身上。本尼和你的女孩聊了几句有关扩张店铺的问题,那个男孩——那个男孩英文很好,对,就是租赁店铺给他们的那家商人儿子,家里很有钱。回答道为什么会轻易将储存贵重古董的店铺一层出租给旁人,那华人男孩很爽快的回答说:因为两个家庭希望他与你的女孩保持一段恋爱关系——”

电话那头低声骂了句脏话。

安德烈拿开听筒一些。

西泽接着说,“你从前讲过的脏字比我他妈这辈子加起来还多。”

安德烈笑着说,“你怨恨很大的样子——”

西泽说,“你知道吗,我差点被骗去进去加拿大北极区的探险队,因为梅伟尔家有个女儿今年在纽约大学的论文题目是‘同人种不同肤色在极冷气温下的皮肤反应’……”

“我猜是那个二女儿露辛德?”

“对,是她。阿瑟提早叫我回去竟然就是为这个,他说:‘等待克博法案结果,来决定你究竟留在长岛还是去美国中部的时间,不如跟着露辛德去放松一下。你太紧绷了。’”

“阿瑟很懂你。那女孩是经典款金发妞——你从小的最爱,恭喜你。”

西泽沉默一阵,说,“她想去加拿大,我告诉她一旦我呆在气温低于零摄氏度的室外会立刻昏厥;她立刻说不如乘船去冰岛,那里比去欧洲快,可以在冰雪覆盖的火山岩中间的蓝湖泡温泉,我想那会治好你的晕厥症,我说欧洲又老又臭像块羊奶酪,我晕欧洲人。安德烈,我拒绝了我的一切约会……”

安德烈接下去,“但是她竟然在短短一个月里这么快就忘记了你,并交了个新男友。”

西泽压低声音:“So how could she?”

安德烈不可置信地大声笑了,“Why not?Who are you!”

西泽说:“She touched my body, then jumped on that fuckin SF bus running away without a goodbye!”

(她碰了我的身体,跳上那辆该死的三番巴士逃跑了,连道别都没有!)

安德烈更加难以置信,“Oh!She touched your body!Good girl!”

安德烈好不容易捉住一点新闻,“所以你拒绝约会的日子里是怎么想念这位华人女孩的?Touched yourself?”

“What were you thinking?”

(你他妈脑子进水了?)

安德烈仿佛能想象到讲这话时西泽那张无比嫌恶的脸,觉得更有趣了。

“所以需要在市政厅给她提供点便利吗?我猜我会告知你电话号码——不过我不敢确定一定是她来接,或者她会肯接听你的电话。”

听筒那头沉默。

“沉默那就是yes。”

第76章 赌徒巷5

西泽从三藩市回去以后,大部分的时间并不是在长岛,而是呆在一个离纽约不算太远的新英格兰乡间小镇上。他很清楚阿瑟的意图,因为在他跟随胡佛去内华达以前的十二岁到十三岁的这段叛逆时光,大部分都是在这一类小镇度过。

这时候,阿瑟通常会觉得:他把心玩野了。

这是个无意识的禁闭行为,对未成年身心没有太多损坏,但却绝对致命。

德语有个词叫langweilig,西泽一直觉得这个词语就是发明来形容这类小镇的。它的意思对应到英文,可以是boring,也可以是peaceful;对应到中文是无聊,对应到粤语是冇瘾。但这些英文的中文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这类乡村的死寂、平静。镇上几乎只有老人,是喜欢寻欢作乐年轻人的坟墓。

这类小镇上,一般有个古老广场,广场上有棵巨大榆树,还有个白色教堂——但就只有这些了。最常见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中午十二点以后镇上几乎见不到人,但邻居之间彼此熟识。有时候他刚游完泳,躺在院子葡萄藤下睡觉时,一睁眼,就会有个邻居老太在围墙外面看他,面带慈祥的笑。这种笑容,在同年龄的阿瑟脸上,他从未见到过。

其实阿瑟多虑了。因为即使把自己放在正对纽约中央公园的一所公寓内,他也几乎懒得出门,甚至听着声音都懒得从窗外看公园里嬉闹的小孩。即使他们把露辛德和他关在同一所公寓里,也不会有什么故事发生。他觉得,甚至能比现在好一点,因为他察觉到这个金发姑娘已经快被这乡间小镇逼疯了——如果在纽约,她起码能撇下自己出去玩玩。

他仍还记得,住进乡间第一天,这女孩所有行李都是书。她信誓旦旦对他说:我一直很喜欢呆在乡下,因为我看书时不喜欢有人打扰。

他说,no probelm.

他再没有跟她讲过除no problem以外的任何一个单词,两周后,每天在院子秋千架上安静念书的金发女孩,终于露出了不学无术的Yankee富家千金的秉性。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与露辛德其实是同类,对自己有超乎寻常的自信,同样自大而惹人讨厌。自大之人的自省往往并不是开始于犯错,而是看见更让人讨厌的同类。

他们每天只在院子里的早餐桌上打个照面,之后他会骑车去镇上的健身俱乐部,然后在那里的小餐馆吃午餐。镇子旁边有条河,可能是流经纽约的德拉瓦河的某条支流,河水很清澈,每个有太阳的下午镇上都有很多人在河边游泳。游累了,他就躺在河堤上晒着太阳打盹。

一静下来,就会很多时间胡思乱想。胡思乱想并非全部无用。就是在这里,他想懂为什么阿瑟会在这个时候叫他回来。

克博法案还没有宣告成功或者失败,但无论输赢,他都已经对结果不感兴趣。这偏偏才是他最反常的地方。他刚刚二十一岁,他曾经对政斗有用不完的热情。当他开始冷静下来,思考自己这种政治是否正确的时候——这对一个因胡佛在任而如日中天的拥护共和党的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何况不论对于穆伦伯格,还是对于教父而言,他都被委以厚望。现在他开始觉得,他曾经为之骄傲自满的厚望,如今对他而言太过沉重。

阿瑟也许知道那个女孩,但她并不是阿瑟会为之责难自己的原因。因为阿瑟坚信:“再隆重的感情,至多一个季节都会淡去。”从前他是这样告诫自己父亲的,而今天,他并没有说过这一类的话,但他明白,眼前有一个季节界限——从现在开始,到秋末为止,他最好都得乖乖呆在这里,不要做任何尝试去激怒阿瑟。

每当这时候,他躺在河堤上晒太阳,水浪在河堤下两尺,在人们追逐嬉闹时水花飞溅,有恋人在岸边弹吉他的时候,他总忍不住想起他的女孩。

东岸的的夏天远比三藩市炎热得多。他在午睡的梦里,看见自己从金融区走进唐人街,走进都板街小巷镂花门板背后黑沉沉的店里。店内空旷而冷,和外面熙熙攘攘的唐人街有一道分明的界限。她坐在店里用一把花纹浓墨重彩的折扇扇风,垂着头仔细辨认英文课本上的复杂句,一阵一阵扇子的风将她额前碎发吹开,露出那张拧紧眉毛的小小的脸。有人进店来了,她说了句什么,似乎带着笑。那张眉目疏淡的脸,有一半都吞噬在浓稠的影子里,笑容也宁静而庄重。她是好看的,大部分时候也是静止的。她就是这样,神情也都是淡淡的,带着点宠辱不惊。白人的女人都是天生表演家,心直通到脸上,动辄大浪滔天,什么都一览无余。她是一池沉静的水,除非清风吹动,甚至不等你仔细窥见几丝涟漪,又都什么都不见了。

上一篇:佛系反派 下一篇:大魔王重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