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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笑嫣然短篇小说集(5)(13)

燕云,你怎么可以如此待我,待我如陌路!

七个月之后,我终于在洛阳神针门又见到了他,燕云。依旧戴着有黑纱的帽子,依旧看不清脸。

那是一次武林大会。几乎所有的门派,都聚在神针山庄,共同商议对付燕云的计策。我早知他必定会来。

这七个月,我的逐月剑,燕云的飞花剑,我们杀着各自想杀的人,将人命当作蝼蚁,失去了怜悯恻隐之心。而武林中人也和从前一样,将所有罪责都归咎于燕云。

他们只归咎于他。

很多人叫嚣着,要砍燕云的人头,却迟迟不敢同他交手。燕云被数百人围着,冷冰冰地站在中央,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像石头的雕像。

飞花剑已经迫不及待要出鞘,而我的逐月剑,则不断闪着寒光。它们似乎很强烈地感应到对方的存在,我的手心开始冒汗,胸口微凉。

爷爷的很多观点,我其实并不赞同。江湖的纷争仇杀,刀光和剑影,铺天盖地的杀气,所有这些,其实很生动。我看着那些可怜虫蜂拥而上,却像蚂蚁般被燕云击退,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我觉得血色比日头还要灿烂,他们脸上的表情,比哀牢山的奇花异草还要丰富。

我忍不住想笑。燕云终于发现了我。

奇怪的是,他似乎仍然不认得我,只将我当作那些人的帮凶,举剑扑过来。我没有料到他会对我如此凶狠,有疤痕的手背,再一次被他划出了一道蜿蜒的沟壑。不痛,但很难过。

燕云。燕云。我喊了他两声,他有些怔忡,问,你是辛晓月?我点头,是的,我就是辛晓月。但我仍然疑惑,燕云的声音竟然和从前不一样了。

他冷笑,并没有因此停下剑招,反倒赠我一朵绝美的剑花。我闪身避过,幽幽地叹一口气,拔出了逐月剑。

其实很想知道,为什么。

这一天,死的死,伤的伤,草色都有些泛红。自命正派的武林人士,嘲笑着彼此的道貌岸然,却极羞愤地,后悔不该卷入这场是非。

这一天,飞花剑断裂,像一个爆炸的巨大火球。逐月剑豁然成名,江湖上的人都啧啧赞叹,他们跪在我面前,发誓甘愿以名剑门为马首是瞻。

这一天,我的爹娘毕生都在盼望,可惜来得迟了。

[一世繁华茧]

爷爷,我如今面对洛阳城最繁华的大街,我多想你能看到那些人眼里的敬畏。他们会说,那紫衣的女子,曾在神针山庄击败飞花剑燕云,她如今已是逐月楼的楼主,中原武林,不过是她的囊中之物而已。

爷爷,你曾说没有谁会甘愿臣服于任何人,我记得。我只是喜欢看他们像小丑一样匍匐在脚下,那场面让我觉得名剑门所有的耻辱都被洗清,似乎还能听见爹娘赞赏。

我也不用再躲藏了,即使我告诉所有的人,我就是辛晓月,他们也只会谄媚,连兵器都要检收得整整齐齐。

可是,爷爷。

五年了,我总是独自走进哀牢山,又独自返回。你的头发白了许多,胡子又长了。你说你不认识我,你的孙女晓月连麻雀也不忍心伤害,而我的双手却沾满血腥。我所拥有的,只剩下野心和虚荣。

我失去了你,我曾经相依为命的亲人。你甚至没有听我告诉你,告诉你燕云已经死了。

早在七年前,他就死了。

当日在神针山庄,我与那个使用飞花剑的人交手,我以为他是燕云,一招一式,他那样凶狠,我无论攻或者守,都觉得身体里某一处地方疼痛无比。

我的手背一直在流血,那些粘稠的血液就像一种咒语,滴在逐月剑的刃上,我只觉得天地都在动摇,然后,飞花剑便断了。

那时我才知道,与我交手的人原来不是燕云。她叫莫愁,我摘下她的帽子,她已经奄奄一息。她还给我讲了很多有关燕云的事情。

爷爷,你如果听见,也许会高兴。你给燕云读的那些经书,讲的那些道理,并非一点作用也没有的。莫愁说燕云报仇以后,飞花剑的魔性显露,他不甘沦为剑的奴隶,成为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试图毁掉它。

可惜的是,燕云没有成功,还因此陪上了性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伤太重,莫愁说话的时候,将嘴唇咬出很深的血口子。她是个美丽的女子,眉目清秀,肌肤如玉。她说燕云就葬在洛阳城外,所以我留了下来,尽管我是那样迷恋烟雨的江南。

莫愁还说,她恨我,她不顾一切后果地臣服于飞花剑,杀无数的人,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杀我。她知道剑是我故意给燕云的,在江湖上闹出如此大的风波,她想我必定不会坐视不理。所以,她乐于将一切的罪责都背在身上,或者说,背在燕云的身上。她希望我主动出现,却不知,我曾与她擦肩。

为什么?为什么?她瞪大了眼睛死死抓住我的手,她说辛晓月,为了他,我甚至背弃父母,亲眼看莫家的人死于飞花剑下。我的父亲和叔叔们,曾为了一颗稀世的夜明珠,杀了燕云全家。我原以为,消解了他心中的仇恨,他便能试着接受我。可是他却说,他心里有一个与他青梅竹马的女子,他们一起在哀牢山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直到他离开,才发现自己原来可以这么想念她。

她叫辛晓月。

于是莫愁死了,我哭了。

这么多年,我的眼睛终于又开出泪花。我不断地想着他,想他的衣着,想他的容貌,想记忆里和他相关的一切。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但日复一日,那些模糊的影象眼看就要被时间冲散,我觉得惶惶不安。

春分。

夏至。

白露。

霜降。

洛阳城的繁华似乎在一点点减退,越来越荒凉。我梦见逐月剑生了锈,变做一堆废铁。惊恐地醒来,看月光照着我手背上蜿蜒的疤,我突然很害怕,怕自己有一天会忘记它的来历,忘记曾经有一个叫燕云的人,他来不及说,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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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都想,有的时候,等待着或者迷恋着的,到头来可能什么都不是,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我以为我能够写出豁然的凉薄的女子,但到最后,才发现她仍然不能没有爱,而且爱更深,更彻骨,自己把自己困住。(作者自评)

【一】

我看见时恩,在一九一七年广州的夏天。那一日浓雾尚迷离,时恩来敲我的门,右手扶着一个已过花甲的老人。他说,我们想找叶楚琪。

我茫然。

这简陋的庄园,我住的时间并不长,地契是一个酒楼老板卖给我的,为此,我甚至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玉镯子。我对他们摇头,我说你们找错地方了,这屋子里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老人看上去很呆滞,时恩致歉,然后牵着他要走,他也一动不动,盯着我,嘴里喃喃地说,她必定是在这里的,必定是。

我给了时恩一记无奈的笑脸,索性邀请他们进屋,我想,是眼前的老人那双空洞却透着坚定与沧桑的眼睛,令我生出同情。以及好奇。

【二】

老人姓杨,叫杨佐铭。时恩的爷爷。他们要找的女子,是杨佐铭曾经的爱人。曾共过一段患难,结婚,生子。但后来一场瘟疫,令他们不得不逃离家乡的小镇。便在奔走的途中,她和他们失散了。

时恩说,我爷爷已是病入膏肓的人,很多记忆都不在了,惟有奶奶,他这一生都惦念着。这终究是憾事。爷爷一直记得,他们失散以前住的地方,就是翠花街七十二号,所以我们从南京来了广州,明知找不回什么,但也算是了却爷爷的心愿了。

我仔细地听,暗暗唏嘘。这样的人,这样的情,当真如神话一般美丽,不由得,对这位神色痴呆的老人肃然起静。